根据CNAS的要求,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满足的基础条件包括:
1)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即实验室或所在母体应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2) 按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各要素(过程)都已运行并有相应记录,包括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3)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至少6个月;在申请后3-5个月可接受CNAS的现场评审;
4) 具有申请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能力,并在可能时至少参加过一次CNAS或其承认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具有支配所需资源的权力;遵守CNAS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等有关规定,包括支付认可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5) 人员要求:
5.1从事检测活动人员学历要求: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相关专业或文科学历原则上不接受,除非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校准经验。 在此基础上,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必须有3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验。
5.2签发证书或报告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一般应为2名,应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注1:“同等能力”指需满足以下条件: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或
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
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的须结合贵实验室实际情况。
6) 实验室环境要求
a. 整个区域受控,不得与其他部门共用。区域划分合理,样品室(至少应有独立受控的样品柜)、检测室、办公室、委托区域分开,并分别标识。实验室布局应能够防止样品污染和造成人员危害。对无菌区域和/或污染区域要明显标识,对无菌区域进行监控、记录,对污染区域有效控制。
b. 实验室检测区域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备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如应急照明装置、洗眼器、生物安全柜、专用洗手池等)。
c. 精密仪器和振动,噪声、发热等项目隔离,有温湿度要求的项目需配置空调、温湿度计并监控。恒温恒湿要求的区域应自动记录温湿度。
d. 样品室或样品柜专人保管,标准有要求时样品室温度进行监控。
e. 人员安全防护装备如劳保鞋、护目镜、手套,医药箱、灭火器。三废应合法处置;
f. 实验室区域应受控,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7) 设备配置
a. 设备配置满足检测标准需求,数量满足业务量。实验室应对设备完全控制权,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b. 量值溯源要求
c. 设备有量值要求的设备包括温湿度仪器、制样设备等关键数值定期送检定或CNAS认可的校准单位计量。需收集检定或校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计量授权书、CNAS认可证书及附件)。
d. 需确认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的参数是否齐全,是否在所要求范围之内。
e. 开展分子生物学的实验室应对所用 Taq 聚合酶/反应预混液/试剂盒/引物和探针在使用前进行性能验证,应通过核酸阳性物质及阴性物质验证引物性能并出具证明证实引物的性质或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