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4届会议已于2021年10月4日~8日以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4届会议已于2021年10月4日~8日以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中国船级社(CCS)代表作为我国代表团的一部分,参加了会议。会议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议程1:通过会议议程
委员会主席创新工作方法,将前两届会议未及审议的“其它机构的决定”“不安全的海上混合移民”等多项议程在会前通过通信的方式进行讨论,其形成的行动建议受到本届会议快速的审批。其中ISO非正式标准相关事宜交给SSE 8次会议审议。
议程2“其它机构的决定”
HSCC指南与IMO强制性文件之间的对应关系,指示III 8次给出政策性意见。
议程3“审议和通过对强制性文件修正案”
通过了《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议定书》修正案、《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修正案,2024年1月1日生效。这两份修正案协调了SOLAS公约关于水密门的技术要求,并适用于现有船。
为了尽量减小新冠肺炎疫情对新决议的审批和生效进程造成的干扰,决定于2024年7月1日之前通过的修正案可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指示SSE 8次会议完成LSA规则关于救生艇筏通风要求的修订之后提交MSC 106批准。
议程4“新措施执行能力建设”
后续会议的起草组对新强制性文件或现有强制性文件修正案进行新措施执行能力建设评估,并不再单独设立本议程。
议程5“国内渡运安全”
批准了《国内渡运安全示范规则》决议草案。该规则定位为非强制性文件,各国自行决定是否以及如何纳入其国内法。
议程6“GBS新造船标准”
审议通过了第一次维护性审核中IACS共性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及DNV-GL自身不合格纠正措施的审核报告,确认IACS CSR和GNV-GL的规范持续满足IMO基于目标的散货船和油轮建造标准。
议程7“海上保安”
将更新“海事网络安全指南”纳入国际港口和码头协会制定的“港口和港口设施网络安全指南”相关内容。
议程10:综合安全评估
指示III 8次会议审查“安全问题识别程序”草案中的风险评估衡准。
议程11“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7次会议”
关于载运工业人员的国际航行船舶安全规则(IP规则),指示HTW 8考虑船对船员进行人群拥挤管理培训的必要性。
议程12“航行、通信和搜救分委会第8次会议”
总体批准分委会报告。认可日本区域导航卫星系统作为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的组成部分。分别通过了S-VDR和VDR两项性能标准修正案。批准了“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岸基维护指南”等4份通函。
批准了SOLAS公约涉及GMDSS现代化的无线电通信要求修正草案,连带批准了各个版本的SPS规则和MODU规则修正草案。原则上批准了“NAVTEX性能标准”“搜救雷达转发器性能标准”等13份设备性能标准修正草案,一并提交MSC 105届会议通过。相应同意废除一批决议。
议程13:综合履约分委会第7次会议
批准“2021年港口国监督程序”“2021年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检验指南”和“2021年IMO文书实施规则所附的IMO强制文件非详尽义务清单”3份大会决议草案。批准了我国主要修订的MSC和MEPC联合通函“主管机关授权被认可组织协议范本”。
议程14“应用委员会工作方法”
MSC 102、103和本届会议均未收到任何提案。
议程15:工作计划
本届会议只审议并批准了远程检验和MASS相关的两项新产出,包括“制定远程检验、ISM规则审核和ISPS规则验证的评估和应用指南”和“制定基于目标的MASS文件”。这两项新产出均采纳了我国提出的相关建议。
议程17“其它事项”
审议批准了大会决议草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海员面临的挑战的综合行动”。指示NCSR 9次会议审议集装箱船和散货船安装电子倾斜仪事宜,并考虑更新SOLAS中引航员梯条款的脚注,以便指引到新的ISO 799-1:2019标准。